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护原则是什么?

  具体如下:

(1) 遇到伤害事故发生时,不要惊慌失措,要保持镇静,并设法维持好现场的秩序。

(2) 在周围环境不危及生命的条件下,一般不要随便搬动伤员。

(3) 暂不要给伤员喝任何饮料和使其进食。

(4) 如发生意外而现场无人时,应向周围大声呼救。
  请求来人帮助或设法联系有关部门。不要单独留下伤员使其无人照顾。

(5) 遇到严重事故、灾害或小薄时,除急救呼叫外,还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卫生、防疫、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,报告现场在什么地方、伤员有多少、伤情如何、做过什么处理等。
  

(6) 伤员较多时,根据伤情对伤员分类抢救,处理的原则是先重后轻、先急后缓、先近后远。

(7) 对呼吸困难、窒息和心跳停止的伤员,立即将伤员头部置于后仰位,托起下颌,使呼吸道畅通,同时施行人工呼吸、胸外心脏按压等复苏操作,原地抢救。
  

(8) 对伤情稳定、估计转运途中不会加重伤情的伤员,迅速组织人力,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分别转运到附近的医疗机构急救。

(9) 现场抢救的一切行动必须服从有关领导的统一指挥,不可各自为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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