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囚犯执行死刑后,一枪下去人没死,应该给他一个活的机会吗?

以前枪决的时候还是时不时会见到这种场景,一枪下去,死刑犯还在喘气,于是死刑犯的家属们纷纷下跪,说已经打了一枪了,这都没死,说明死刑犯命不该绝,要求饶她一命,但是没什么用,一般都会用手枪补枪,有时候甚至直接补两枪,这下可就确定死透了。

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,死刑犯判处的是死刑,而不是判处被打一枪,所以无论打多少枪,那都需要打死为止才行。

事实上这个问题在古代就已经有了,古时判死刑的方式都是斩首,虽然说斩首是最没有痛苦的死刑方式之一,那前提是刀得快,砍得地方要准,但显然古时的条件难以做到这一点。

于是很多被斩首的死刑犯事实上是挨了很多刀的,有记载最多的是被砍了12刀,都和凌迟差不多了,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?一是刀确实不快,那个时候的冶炼和打铁技术不是那么好,行刑用的刀不锋利那是很正常的事情,就算砍中脖子,一下子也很难把头给砍掉,再加上人工操作,技术不好,挥刀的时候经常砍不到脖子,一刀砍到背上或者砍在脑壳上,那都是很正常的事情,所以斩首一击毙命还是很难的,囚犯要承受很大的痛苦。

但是即便这样,也不会存在一刀砍不死就给他活命的机会,因为判处的是斩首,最后无论砍几刀,都是最后把脑袋看下来为止,如果脑袋掉了还能活,那可能真的能活,因为判处的是斩首,不是死刑。

不过历史上还真是存在成功走出刑场,逃避了死刑的人,他的情况比较特殊,因为是无法对他执行死刑。

这个人叫哈曼,因抢劫杀人被判处死刑,2018年,哈曼迎来了自己的死刑,死刑采取注射死刑的方式执行,但是麻烦的事情来了,行刑人员给哈曼扎了12针,还是没有行刑成功,因为他患有癌症、肝病等病,化疗使他的静脉已经严重萎缩了,行刑用的针扎不进去,死刑只能停止,再加上所在地阿拉巴马州只有注射死刑这一种死刑方式,所以哈曼成功的从刑场走了出去,成为了唯一一个从死刑刑场全身而退的人。

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,如果你有铜墙铁壁,免疫子弹,同时又恰好对死刑用药也免疫,那么还真有可能最终免于死刑,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的死刑方式只有枪决和注射死,是不会拿原子弹轰炸你的,所以如果真有本事,那么也是可能活下去的,可惜这个概率基本为零。

其实从道理上来讲,被判死刑的囚犯都是罪大恶极的,如果真的给他们一个活命的机会,那么那些受害者的权益又有谁来维护呢,那他们的正义又能去哪呢,所以既然法律判处了死刑,那么还是要执行到底的。

如果囚犯执行死刑后,一枪下去人没死,应该给一个活的机会吗?异想天开,法律有尊严,没有商量的余地,一个偶然的机会,秋天送公粮,正赶上县里边严打,枪毙犯人,路边人山人海,都在看热闹,四个死刑犯,分别四辆大汽车上,都有警察押着,奔刑场,执行枪决,前面警车开道,一路上鸣着警警笛。开路的车上架着机关枪,大喇叭,喝道群众让开道路,一路上威风八面,开到刑场,实际上就是一个很高的土崖,把犯人压下车,让犯人跪好,身后两个法警,端枪瞄准,弟一法警瞄准,第二法警准备,如果第一枪没中,或者没死,第二法警补枪,法警离犯人不到五米,打不中的可能性太小啦,何况还有第二法警,想活命,门都没有,到了死刑,那就是死日,第二年的那天,是周年,千万记住,人别犯法,犯法不是人,犯到死刑,没商量,就是死期到了,哈哈,尊纪守法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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